学生家长
答疑解惑其它工作  2008-11-17 17:03:21  
您好:感谢再次回复。同时感谢学校通过网络架起了学生与学校、家长与学校之间沟通、了解、咨询的桥梁。通过两次咨询弄清楚了许多盲点、疑点,但是又产生了新的不解和疑问。
  1、据了解,山科大与之合作办学的法方学校,同时也与国内江苏、河北两所高校合作办学,江苏、河北两所高校的学生到法国学习一年后取得的硕士学位教育部是承认的,为何贵校学生在法方取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认定。
  2、回国后到教育部认定学历是个人行为还是学校行为?教育部能承认硕士学位吗?如不承认硕士学位,去法方学校学习的意义何在?岂不是既浪费金钱又耽误时间?
   盼复!谢谢。
回复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我们不清楚江苏、河北的两所高校与法方合作办学的具体细节,但如果这两所高校的学生在法国所取得的硕士学位教育部是承认的,同样我校学生取得的硕士学位也会承认,因为是在同一所学校就读,教育部不可能区别对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海外留学人员在国内就业,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都需经教育部认定后,用人单位才予以承认。是否经由教育部认定学位,这是由学生个人的意愿、用人单位和落实留学归国人员相关待遇的要求决定。
2.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定需由个人把相关材料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否去法国留学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决定。
   如还有疑惑,请联系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科李老师,电话0532-86057717。相信他会给你详细的解释。
 学生
答疑解惑学生活动  2008-11-15 13:54:59  
测绘学院的学生有机会参加数学建模大赛和周培源力学竞赛吗?
回复
你好,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是由国家教委高教司和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共同主办的面向全国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竞赛采取通讯竞赛的方式,在每年九月末的三天内举行,大学生以队为单位参赛,每队3人,专业不限。周培源力学竞赛参赛对象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大学本科、专科、及研究生。竞赛包括个人赛和团体赛,个人赛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力学和材料力学综合为一套试卷。团体决赛采取团体课题研究(实验测试)的方式。目前第七届力学竞赛正在报名中,可在2009年3月1日前通过所在学校(研究所)或个人直接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力学学会报名.详见http://www.cstam.org.cn/zpy/xiangxi.asp?unid=2006053489。

 张玉红
答疑解惑网络服务  2008-11-15 12:47:03  
我是一名07级专升本函授学生,想从网上进行远程教育和远程答疑,但进入需要学号,我不知学号如何获取?
回复
你好,你可以直接联系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532-86057771。
 王
答疑解惑校园卡  2008-11-14 13:47:06  
老师,你好,我是科大2008届的毕业生,现在住在学校里, 我听说可以办临时校园卡,我想问一下相关情况,谢谢!
回复
同学你好,经咨询,你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校园卡管理办公室办理临时校园卡,但是对于毕业生,校园卡一经办理,不退卡费和余额。
 王
答疑解惑助学服务  2008-11-13 11:19:47  
老师好!我想问问助学金什么时候发啊!是一次发放还是怎么?如果按月那不是很大一部分毕业前根本收不到呢!
回复
同学你好,助学金由省教育厅将款项统一划拨到我校后才能发放,通常是在本学期末,但首次会一次性发放前三个月的助学金。学校会在毕业之前把所剩助学金全部安排发放完毕,请勿担心。
 程子
答疑解惑公寓服务  2008-11-11 16:49:27  
我今天才看到,我的文章《同一个屋檐下》在山东省高校第三届大学生宿舍文化节活动中获得了三等奖,怎么一直没有人通知?而且有没有证书,我要找工作了,想搜集一下自己的证书。
回复
你好,会尽快联系你本人并将证书发到你手中。
 小涛
答疑解惑学籍管理  2008-11-10 15:33:06  
老师您好,我是泰安校区大四的一名学生,因为受过处分,学位证受到了影响。以前听在学生工作处兼职的师兄说是缓发,现在那位学长已经毕业了,我想问一下缓发是什么意思,是否发放或什么时候发放。谢谢老师
回复
同学你好,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第六十七、六十八、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未取得毕业资格者;2.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3.考试作弊者。对因成绩原因未取得学位的毕业生,若在最高弹性学制时限内按规定修完课程并达到规定标准者可以申请补授学位。对于因非考试作弊原因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而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确有优异表现的,毕业时可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由学校审核评议通过后,可授予学士学位。因此不存在缓发的说法。
 why
答疑解惑助学服务  2008-11-8 19:51:22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有勤工助学岗位的同学一干就是三年,我大一没选上,可一直没机会,有的同学用着笔记本电脑,高档手机仍有勤工助学,而有的同学根本就不去工作,一月照样拿钱,我对此很 不满,希望老师给我一个答复。
回复
同学你好,按照我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勤工助学活动坚持“培养能力、服务社区、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和“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宗旨,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均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学校根据工作性质和用人单位的要求,安排一些非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对于所有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学校有明确的考核管理办法。如有同学确实不劳而获,请及时向学院团委老师或大学生资助中心老师举报,电话86057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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